《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
〖壹〗、比较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 ,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涵盖司法服务保障 、不可抗力规则适用、合同纠纷处理、劳动争议处理 、惩罚性赔偿适用、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期间顺延 、司法救助、保全措施及法律适用统一等方面 。
〖贰〗、比较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旨在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疫情民事案件提供指导 ,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社会和经济秩序及公平正义。
〖叁〗、充分考虑疫情对目标公司业绩的影响,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显失公平的,依公平原则调整;未约定连带责任的 ,不支持中小股东承担连带赔偿。保险合同纠纷:感染新冠肺炎的被保险人在非约定医疗机构治疗的费用,支持赔付请求;疫情防控期间赠与的医疗保险合同,支持赔付请求 。
〖肆〗、《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重点内容如下:合同案件审理买卖合同:疫情未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法院不予支持。继续履行成本增加或产品降价,受不利方请求调整价款或变更履行期限的,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处理。
〖伍〗、《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主要内容如下: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作用:各级人民法院要立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发挥司法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积极参与诉源治理 。
〖陆〗 、020年4月16日,比较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乙方注意了!要想主张疫情防控费用,需承担举证责任!
乙方若想主张疫情防控费用 ,确实需承担举证责任,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费用与疫情的关联性及具体数额,否则可能面临法院不予支持或仅酌定确认金额的风险。
不可抗力规则适用明确疫情或防控措施属于不可抗力的法定情形 ,但需严格把握适用条件 。当事人主张免责时,须证明不可抗力直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并承担举证责任。例如 ,因政府强制关闭场所导致无法营业的,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若经营困难未完全停摆,单方解除合同可能构成违约。
承包人应积极办理工期顺延签证或申请工期顺延 ,做好索赔管理工作根据《合同法》第118条、比较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6条的规定,主张工期顺延的举证责任在大多数情况下由施工单位承担。
根据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当事人对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损失扩大有可归责事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主张其尽到及时通知义务的 ,应当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当事人主张适用不可抗力部分或者全部免责的,应当就不可抗力直接导致民事义务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
情景二:因疫情影响未确认被保险人死因,是否影响人身意外保险合同理赔举证责任:一般情况下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时有义务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对于被保险人因意外死亡的原因由原告负责举证,即申请理赔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全国人大官宣: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这一认定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官方解释。具体分析如下:全国人大法工委的权威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明确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为保护公众健康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 ,导致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避免并克服履行障碍,符合法律对“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
全国人大法工委明确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法律依据: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新冠肺炎疫情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符合不可抗力的法律定义 。
全国人大法工委明确表示,疫情具有突发性、传播广泛性和控制艰巨性,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 、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此构成不可抗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明确 ,因疫情防控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属于不可抗力。具体说明如下:不可抗力的认定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指出,当前我国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政府为保护公众健康采取了系列疫情防控措施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是否构成可以免责的“不可抗力 ”官方定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明确表示 ,新冠肺炎疫情以及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疫期原则上适用时效中止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分析如下:疫期被认定为不可抗力: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宣布将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 ,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上海市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